为了逐步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的发生,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和法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道路真实的情况,现决定启用左云县辖区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外长城线及新陈线的监控设备,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详情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