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备维护法》(下称《维护法》)第二条准确指出:军事设备,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意图的修建、场所和设备。它包含以下设备:指挥机关、地上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库房;军用通讯、侦办、导航、观测台站和丈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则的其他军事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安排和公民都有维护军事设备的责任。制止任何安排或许个人损坏、损害军事设备。任何安排或许个人对损坏、损害军事设备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指控。